ST三圣实控人操纵股市 终审来了!获刑两年半 缓刑三年 罚金100万元

(原标题:ST三圣实控人操纵股市 终审来了!获刑两年半 缓刑三年 罚金100万元)

9月3日晚间,ST三圣公告称,公司实控人潘先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、擅自发行股票罪,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该案进行了终审判决,维持原判。

潘先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始于2018年,彼时ST三圣的股价达最高点30.84元/股,如今股价累计跌幅超90%,总市值从彼时超百亿元跌至12.1亿元。

实控人被终审维持原判

据悉,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潘先文维持的原判,是指1月份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对潘先文作出的判决。

彼时,重庆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《刑事判决书》显示,潘先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罚金100万元;犯擅自发行股票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缓刑三年,罚金100万元。

《刑事判决书》显示,潘先文犯操纵证券市场罪,是在2018年8月17日至2019年3月1日伙同他人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股票。期间,涉案证券账户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,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超过公司股票同期总成交量的30%以上。

而潘先文犯擅自发行股票罪,是其作为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,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,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超200人。

回顾来看,上述案件已经持续超过三年。2021年6月1日,潘先文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,被重庆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,2021年6月30日被取保候审,2023年11月6日被监视居住。

截至2024年6月底,潘先文作为ST三圣的实控人,持有ST三圣24.2%的股份比例。

来源:ST三圣2024年半年报

仍受实控人资金占用影响

ST三圣公告称,潘先文目前未在公司担任董事、监事及高管职务,上述判决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运作。

不过,潘先文作为ST三圣的实控人,此前导致ST三圣出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,至今仍未解决。

截至8月28日,潘先文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ST三圣的资金(含利息)余额达1.05亿元,占ST三圣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.33%。

8月28日,ST三圣公告称,潘先文拟通过引入投资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,目前投资者引入工作仍在努力推进中,相关方案仍处于商议阶段。目前,潘先文及其关联方暂未制定可执行的有效方案。

5月10日,ST三圣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显示,责令公司及公司实控人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,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。
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(2024年修订)第8.6条规定,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,自规定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个交易日(11月11日)起,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,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。

据悉,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的,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复牌;在停牌期限内仍未完成整改的,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,公司股票简称前将被冠以“*ST”字样。